第七節 物競天與
看到「物競天與」標題,大家一定以為最後一個字打錯了。
「物競天擇」是清末民初啟蒙思想家嚴復先生譯著《天演論》中用語,「物競天擇,適者生存」是達爾文《進化論》的核心思想;各種生物在繁殖時,會出現基因變異,若這種變異是有利於生存的,就會通過環境的考驗保留下來,「天」是居於客觀選擇者的地位,高高在上。
但當造物之神把祂的意識授予第一個生命細胞,祂就決定親自參與這場創造地球上所有物種的演化大戲!
因為神的參與,「物競天擇」的正確說法是「物競天與」!
祂賦予每一個生命在求生過程中意識,主導基因變異,祂則身居其中經驗整個過程,豐富祂的大靈。
「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」孔子眼中的上天不發一語,就把大自然安排得井然有序。
從第一個生物細胞開始,創世之神就走出了靜待風化的岩石,開始了在「有為」與「無為」之間,造就地球上億萬生物的旅程。
神的大靈充滿在宇宙中,嚴格地執行著宇宙律,提供了紀律嚴明的物質舞台,讓生命體自主發展,選擇用數十億年的基因演化來創造多樣的生命物種,參與卻不主導,就是要宇宙超乎想像的繽紛多樣。
「物競天與」的創世方式,「物競」造成了「自私的基因」。佛教歸納出人的根本煩惱:貪、嗔、痴、慢、疑、邪,基督教說的「原罪」,都是在「物競」的「私」念中產生的獸性成分。
造物之神將祂的大靈分割,以競爭為主要手段來演化,因為這是一條由「求生」通往「繽紛多樣」的道路。「求生」是神賦予生物的本能,「不可預測的多樣性」是創世的目的。
大自然中「互利共生」的情形也不勝枚舉。稻、麥就因為成為人類主食,被廣為耕作。而動物之間的長期共生夥伴,如:人類和益生菌、鱷魚和燕千鳥、海葵和小丑魚等等,也有數不完的例子。
而起源於基因求生演化,內建於嬰兒大腦的生物天性,與轉世的靈魂互相融合,無論被貼上「善」或是「惡」的標籤, 都是滾滾紅塵中精彩故事中不可或缺的原料。少了它們莎士比亞就寫不出任何一本劇本。這些劇本在我們生活中上演,讓每一個人都成為主角,成就一生獨一無二的故事。
所有的宗教都避談演化論,除了不願成為猿猴的子孫,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演化形成的食物鏈;大魚該不該吃小魚,小魚該不該吃蝦米,都不是宗教界喜歡的話題。
在我眼中的非洲草原上,造物主既是奔逃的羚羊,也是捕獵的花豹,祂既感受到死裡逃生的焦慮,也有飢腸轆轆下飽餐的渴望,在這些意念強烈激盪下,引領了所有物種基因變異的方向。
如果羚羊成為了花豹體內的蛋白質,羚羊的使命就是幫助花豹成長。如果花豹餓死在草原上,也終將化為羚羊賴以為生的青草。
創世過程中,無所不在的就是生物體的「死亡」。在個體眼中,「死亡」是一切永遠的結束。造物主看到的「死亡」,卻只是兩次牌局間的洗牌,或者遊戲軟體中的Game Over,想繼續玩,只需再按下重新啟動的按鈕。
宇宙中所有的靈魂都是大靈的分割,靈魂不滅就是淺顯易懂的必然。我相信萬物都有靈,而且隨著創世之神的大靈永存,不會因個體死亡而消滅。
只是必須等到「自我意識」足夠強烈的人類出現,「靈魂轉世」才顯現出實質意義。
Hits: 135